慕笙:“提醒什么?”
邻居:“提醒我男人也给我买个镯子呗!姑娘运气好,找了个知冷知热的。可天底下像这样知冷知热的男人少之又少。我活了将近四十年,拢共见过两个,一个是李明,一个是你家这位俊俏郎君。”
慕笙一脸疑惑地瞄向沈渡:“知冷知热?大嫂与我们刚刚相识,左右不到一盏茶功夫,怎的知晓他是个知冷知热的?”
邻居给了慕笙一个不知足的眼神,告诉她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尤其是男人。说不如做,做不如看细节。比如沈渡,只一个眼神就知道慕笙想要说什么,做什么,以及她想要听到的是什么。只有足够用心,才能做到这般细致入微。不像她那个男人。她十四岁嫁给他,十六岁给他生孩子,陪着他风风雨雨过了二十几年,从妙龄少女熬成了婆婆,得到的只有敷衍。
她原是有个镯子的,出嫁时娘家陪送的银镯。因为婆家日子不好过,典当了。典当的时候,公公婆婆,男人都跟她保证,等家里有钱了送她一个更好的。她等啊,盼啊,等了二十几年,盼了二十几年,到现在还是两手空空。
原以为这一生稀里糊涂地也就过去了,直到李明发疯般的买回那只镯子。一个傻了的妻子,一个病逝的妻子,尚能得到丈夫的惦记。她呢,活的,为那个家付出了几十年,把自己的镯子典当了却只换来一句永远兑现不了的口头承诺。她不是跟自己的男人闹,她是为自己感到委屈。
慕笙:“闹了就有结果吗?”
邻居苦笑:“没有结果,他说我是胡搅蛮缠的泼妇。”
慕笙:“不能和离吗?”
邻居抿嘴:“我已经是做了婆婆的人了。”
慕笙:“做了婆婆就不能和离吗?公婆不待见,夫君心里没你。衣服是旧的,上面起码有七处补丁。手上除了茧子还有伤口。脖子不好,腿脚也不好,是旧疾,没有得到过妥善的诊治。你的孩子已经成婚了,证明年纪不小。你都这样了,他们都没有心疼过你,你干嘛还要顾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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