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脉者,释门之要,尔独能重之,此非有淳厚之德、明达之智,孰能如是?
实乃缁林之仪范,足以风励四方。
朕用嘉叹,特降恩命:
其一,授尔“护国广济大师”之号,秩同五品,许退居寺内西堂静室,仍赐紫衣袈裟一袭。
凡遇朝会、法会,许乘肩舆入殿,四方僧俗毋得慢怠;
其二,准尔解大相国寺方丈职,其印绶即付福通掌管,福通既从尔游,谙练寺务,已令鸿胪寺备案。
即日视事,朕亦谕福通,当守尔之训,整饬寺规,毋负朕托;
其三,赐内府织染局所造御锦三十匹,内红锦十匹、紫绫锦十匹、云纹锦十匹。
命内侍省遣官赍送,尔可自用或分赠同门,以昭朕恩。
福通自今以往,当以福安为法,谨守国法,严护寺规。
岁时祝圣法会、重阳普利之典,须先期奏闻,悉心筹办,毋违宪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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