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装备。总体而言,大唐占优,但大食也并非全无优势,其在某些方面甚至不容小觑。”
“我军优势在于三点:盔甲、强弩、陌刀。而大食之长,则在于战马与投石机。大食战马体型高大、冲刺迅猛、耐力出色、力量充沛,远胜大唐战马,就连突厥骏马也难以比拟。”
阿拉伯战马素以良种闻名天下,这是大食的天然优势,即便大漠名驹亦有所不及。
“盔甲方面,我军明显优于大食,且优势显著。莫说明光铠,即便是寻常锁子甲,工艺也远超对方。大食没有明光铠,这将是其一大短板。一旦短兵相接,他们必吃大亏。”
盔甲之利,是唐军最显著的优势。唐甲制作精良、防护出色,而大食因文明与科技水平所限,其盔甲远不能与唐军相比。
战争终究是国力的较量,而国力之中,自然包含文明与科技。
大食帝国虽正处于崛起期,征服疆土辽阔,却尚未完成文化同化与伊斯兰化进程,缺乏先进的文明与发达的科技支撑,难以制造出可与大唐媲美的精良盔甲。
事实上,大食帝国的同化与伊斯兰化,是在解除东方威胁之后,才得以全面推进。在此之前,面对大唐的巨大压力,他们根本无暇系统推行文明整合。
正因拥有精良盔甲,唐军才能在战场上放手搏杀,在近身肉搏中占据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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