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冷哼一声,看向沈翊:“朕之前让你查的事,如何了?”
沈翊将折扇“唰”地一收,用扇骨轻轻点了点掌心,目光扫过气鼓鼓的明珠,唇角似笑非笑。
“郡主,”他声音放缓,带着点引导的意味,“您与这位林公子相识也有些时日了,可知他的本名究竟叫什么吗?”
明珠被问得一怔,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脸上闪过茫然和窘迫。
她确实只知道他姓林,公子公子地叫着,竟从未想过询问或深究他的本名。
沈翊见状,这才慢悠悠道:“林二狗。惊不惊喜?”
明珠瞬间瞪大了眼睛,小嘴张成了圆形。
“林……林二狗?”这名字与她心目中那个温文尔雅,谈吐不俗的林公子形象,实在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巨大的反差让她一时懵在原地。
沈翊似乎很满意她这个反应,不等她消化这个信息,继续说道:“这位林二狗十二岁的时候,就为了搭上邻村一个富户,自个儿跳进了河里,等着富户家丁来‘救’,混进了家塾旁听,那之后,端茶递水、溜须拍马的本事,可是练得炉火纯青。”
他边说边摇头,仿佛在说书:“到了十五岁,胆子肥了,想去攀县丞家的小姐,结果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被人识破赶了出来,没脸待下去,这才改了个名儿,叫林文轩,跑出来‘游学’了。”
沈翊说着,又从袖中摸出一方叠得整整齐齐,质地上乘的丝帕。
“喏,这是城南朱家小姐‘赠’的定情信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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