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甚至指使部下杀良冒功,祸害地方。
与罪商苏长生勾结,利用职权为其走私活动提供便利。
结交朝臣,结党营私,图谋不轨。
北安门外,因其罪责引发骚乱,并有刺客劫囚,虽非其直接指使,但亦因其而起,惊扰圣驾,罪加一等。
每一条,都是足以砍头甚至族诛的大罪。
最终,三法司会同内阁,拟定判决:吴三桂罪大恶极,罄竹难书,依《大明律》,判处凌迟处死,抄没家产,诛三族。
判决书呈报御前。
养心殿内,朱兴明看着那份厚厚的判决书,沉默良久。凌迟,诛三族…这是极其严厉的刑罚。
他提起朱笔,在判决书上缓缓批下一个字:“绞刑。”
朱兴明上任后,早就取消了凌迟。但这些官员,在揣测圣意故意写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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