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重要的事情,南易确实需要和梁拉娣好好商量。
李宏军进一步说明了合作条件。
如果南易同意合作,他有两个选择:
一是占有10℅的股份,但没有基本工资;
二是每月领取一百元工资,同时占有5℅的股份。
李宏军计划前期投入五千元开办饭店,10℅的股份就相当于五百元。
可以说,这个条件充分体现了李宏军的诚意。
当然,南易精湛的厨艺也是李宏军看重的重要因素。
原著中阎解成夫妇开饭店的时候。
他们聘请傻柱掌勺时生意红火,赚得盆满钵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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