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大人?
他稍加思索,心中明悟。
元朝分的四等人制,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
这其中色目人便是犹大人,北宋灭亡之后,元朝缺少经济人才,给予了这批色目人极大的特权,仅次于蒙古人之下。
在此之后。
这些色目人一如既往的遵从本性,将屠刀砍向了对他们万般包容,甚至允许他们族内通婚,保持血统纯正的宋朝子民。
足足屠戮了数万宋朝人,作为投降的投名状,将脑袋送给了元朝,不可谓不残忍。
此后,犹大人有了元朝四等人制的保护,拿着凌驾于汉人与南人之上的法律条文,到处招摇抢劫,欺负汉人,屠戮汉人,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而且将汉人压榨到极点的包税制,便是犹太巨商‘奥都喇合蛮’以年交二百二十万两白银,揽下了收取汉人赋税的业务,到处横征暴敛,仅仅九十年都开始强行征收百姓种粮了。
远比面包卖到了五十万马克还要过分。
直到朱元璋立国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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