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七年,周太皇太后去世,孝宗的枷锁被去掉了。
这一年,朱祐樘三十五岁,正是年富力强,奋发有为的年纪。
他重振旗鼓,准备和内阁掰一掰手腕子,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力。
第一步还是要抢军权,总制西北军务的户部尚书兼右府都御史秦纮,被孝宗调回京城,孝宗要查一查这几年西北的旧账。
镇守陕西的监军太监刘云,被拿回京城下狱,大同总兵莊鑑因为监守自盗贪污军马钱粮也被召回京城问罪,然后调往辽东喝西北风去了。
随着清查的逐步深入,弘治十七年六月份出事了,因为西北的亏空太大,窟窿补不上,陕西的粮仓,巨积仓被当地官府一把火给烧了。
然后上报朝廷,说是意外失火,粮草被烧了四万九千石,经过孝宗的调查,这起案件被认定为贪污腐败导致的人为纵火案。
仓里都被贪干净了。
根本没粮食。
涉案的人员包括陕西总兵张安,镇守太监刘保,都指挥宋英,按察司总理边储丁翊,
巡检副使张黻,巡抚都御史陈寿,和布政司参政史简等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