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下不了刀,是我还没整明白这尸体该怎么净仪。”
吕明坤将床上的客人尸体翻了一面,尸体由趴着变成了躺着。
周玄探头一瞧,这尸体是年轻男人,模样有些俊,脸与手上的皮肉细嫩,没有明显伤痕,生前并不是穷苦人家。
明江府的穷人,风吹日晒,常年干些粗活累活,脸上总有风霜痕迹,手上也会有做工时的留下的刺痕、划痕,骨节也会显得粗大。
客人尸体除去手与脸,双腿、后背、脖颈皮肤都细嫩,唯独他的肚子,皮肤特别松驰,褶皱一层叠着一层,像沙皮狗的脸,但比沙皮狗脸上的褶皱还要粗大、层数也更多。
“客人的家属有要求的,要我把这些褶皱全给去掉,穿寿衣的时候才好看,我有点犯难。”
吕明坤掐住客人肚尖上的皮,猛的拎起来,肚尖拔了一米来高,才将肚子上层层叠叠的皮,拉扯得平顺。
“这人生前做啥了,怎么肚子上的皮成了这样?”
“听说是突然疯了。”吕明坤说:“家属说他三天前的晚上,忽然不知怎地,啃咬家里的门板,吞院里的石子,把肚子吃得滚瓜溜圆的,比怀胎足月的孕妇还要饱满,
就这还止不住,又去吃家里的活鸡、活狗,把自己活活给撑死了。他死了之后,家属便去找人净仪,找了好几家,也就勉强把肚子里那些杂货给清理出来,但因为是撑死的,死后皮肤失去了弹性,收不回来,就变成这一层一层的了,
那几家净仪铺子满足不了家属的要求,便兜兜转转送我这儿来了,我最近在东市街,有一点点名气。”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