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伐哥布林并不像战争,派出大军前往清缴——事实上像是罗兰镇这样的小镇也根本没有那么多军队。
就算真有,以那些绿皮矮子贪婪残忍,却又狡猾胆小的特性,一旦发现人类大军,立马就会全部缩回森林深处,难以追击。
等到大军退去,又立马出来,继续劫掠物资和平民。
作为临近洛兰之森的边境小镇,罗兰镇的人们早就总结出了对付这些家伙最好的方法。
那便是像冒险者们一样组成三到五人的小队,各自行动,这样既不会吓到哥布林让他们逃走,只要哥布林的数量不太多,也还能有不错的胜率。
经验老到的冒险者们会选择适合自己的队友,尽可能的提高团队的战力,但对于他们这些被征召的倒霉蛋来说,就没有那么多选择了。
林默抬起头,看向自己被分配到的队友。
两个胡子拉碴的大叔,正聚在一起小声的抱怨着什么。
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将剑紧握在手里,低着头不说话。
最后一个则是刚刚在他之后领到武器的青年。
那青年正抬着头四处张望,见林默看过来,龇着牙和他打了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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