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路平安脸上、身上刻意整的有些埋汰,上身穿着个粗布褂子,下身穿着短裤,脚上是一双露着脚趾头的破布鞋,脚趾头黑黝黝的满是泥。
他斜背着一个布包,加上那个大麻包,妥妥的盲流子一个。
盗墓贼么,反正不会是身形高大挺拔,容貌俊逸白净,五官秀气漂亮的感觉。更不会有一双淡然如水的眼睛,瞳孔幽深,眼神中透着神秘与冷漠。
至于身穿黑帽衫,脚蹬皮靴,背着一把黑刀,那是人家小哥,不是支锅的倒斗的,也不是掏土的土夫子。
反正路平安所遇见过的所有盗墓贼,包括六道湾大队的支书王宝林、王双喜,一个个都是土里土气的,满口方言,没一个颜值担当。
路平安也想整的帅气一点儿,背着刀,关键时刻装逼打脸,奈何这个世界好像不是世界,这玩意儿不流行。
他要是敢这么打扮,人家盗墓贼绝不会往他跟前凑。
低调做人,闷声发大财才是盗墓贼的宗旨,那种挣点钱就不知道该怎么嘚瑟了,甚至还敢在机关面前蹦跶的,一个个都得倒大霉。
路平安缩在角落,点着一根烟,边吸烟边打量着周围。
他右手边是两个京城口音很重的小青年,他们俩应该是知青,旁若无人的说着招工回城的事儿。
再旁边是两个蹲着的中年人,他们和路平安的打扮基本相同,唯一不一样的是两人都穿着塑料凉鞋,显然并不是完全没钱。
路平安左边是一个半大小子,这家伙没啥行李,虽然穿着衬衫,衣领处却满是汗渍和污垢,头发很长,油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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