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并非通过清规戒律来约束自身,而是通过极致的情感和欲望释放,来达到“降龙”之意。
其本质是“以情为舟,以欲为桨,渡烦恼之海,抵达彼岸自在”。
佛家讲“贪、嗔、痴”为三毒,此心法则反其道而行之,不压制,而是转化,其关键点便在于贪嗔痴三毒利害。
其一,以自身贪欲,转化为神足通手段。
以极致的“想要”,想要酒、想要肉、想要逍遥、想要救人。将这份强烈的渴望与执念,不向外索取,而是向内心求,修行至深处,以心念勘破距离,瞬息千里,如济公“哪里不平哪有我”。
正对应“神足通”中:万法唯识,心念所至,法身即至。贪恋彼岸,便已身在彼岸之意。
其二,以自身嗔怒,转化为金刚力。
面对不公与邪祟,勃发真正的怒火。此怒非私愤,乃“金刚怒目”之慈悲怒。将怒火化为实质的金刚之力,筋骨如龙,拳脚蕴含降魔伟力,周身炁场坚不可摧。
对应佛家中的金刚不坏之身。佛有金刚怒目,亦有菩萨低眉。怒目亦是慈悲的一种显化,是扫除业障的雷霆手段。
其三:以自身痴妄,转化为象征智慧的漏尽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