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是少不了李师师的帮忙和指点的,但后面肯定要独立开来。
杨沅和李师师可以不分彼此,两人的生意也可以精诚合作,但账务和业务必须各自独立。
哪怕是完全属于杨沅自己的产业,也是一样的要求。
既然是不同的产业,既然是不同的负责人,那就必须财务独立、账目清晰,盈亏自负。
不然早晚变成一团扯不清的乱麻,权责利一团混乱,就像这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大宋朝廷一样。
所以,就算不同生意之间拆借资金,也要严格按照市场借贷方式进行。
比如鹿溪负责的远洋贸易就从大富婆师师那儿借贷了一笔巨款,还从丹娘负责的餐饮业中挪借了一笔款子,统统都要给付20%的年利息。
这个时代寺院里开办的“长生库”就是放贷的,他们收取的借贷年利息在24%到30%之间。
师师终究还是给了鹿溪优惠,毕竟那是孩子他爹的产业。
当然,虽然这个时代允许官员经商,杨沅也不打算冲在前面,龙山王家就是一个很好用的白手套。
王员外虽然在他店铺里只占20%的股份,实际上却承担了租赁或购建店铺、充实店员、内陆运输、内河运输等几乎所有实操业务,杨沅自然不能让他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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