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军史小说 > 军史小说 > > 第214章 古人打开新思路,不止要踩四脚,还要找块砖! (2 / 8)
        “明明是这名男子犯了强奸罪,为何会与这女子扯上关系呢?”

        实际上,在唐朝之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未有单独的强奸罪这一罪名。

        大唐将强奸罪与通奸罪等罪行区分,并详细记载于《唐律疏议》之中。

        根据大唐的法律,如果妇女是主动与男子通奸,那么将按照通奸罪来处罚。

        然而,若妇女起初遭受强奸,但后来出于无奈顺从了男子,这样的情况也同样会被视作通奸处理。

        简而言之,要构成强奸罪,必须满足妇女自始至终坚决反抗,使得男子无法得逞,或者妇女在被打晕、打伤后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

        在这种背景下,女子前去官府告发,官府才会以强奸罪来处罚那名男子,否则,两人都将按照通奸罪受到惩处。

        大唐对于强奸犯的处罚力度是相当严厉的,并且对于强奸罪有着细致的划分。

        根据情节的轻重,处罚也会有所不同,轻者施以杖刑,重者则直接判处死刑。

        李世民有些无语道:

        “这名男子,大冬天在冰面上......这得急色成啥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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