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自个儿头疼去吧。
“蝗灾一事……”李二的目光扫过大殿,群臣纷纷低下了头颅:“朕已经派了无忌去山东筹措粮食,可如今形势严峻,朕担心远水解不了近渴,故而尔等需当尽心尽力,想办法劝说关中百姓今年早些收割庄稼,否则蝗灾一来,今年怕是要绝收了……”
李二将自己先前与房玄龄等人商议的决定当着百官的面说了出来,可应声者却寥寥无几。
毕竟大家心里都清楚,筹粮是朝廷的事,这个虽然难办,但起码还有个章程在,未必就办不下来。
可劝治下百姓抢收粮食。
怎么说呢,哪怕大家拼着自己的官身不要,强令百姓提前收粮,可等到地方深得人望的乡老到府衙门口席地一坐,你那高高在上的权位可就不太顶用了。
大唐以孝立国,唐律规定,老人过了一定的年纪,就能享受到豁免权:第一等为年龄七十以上,犯流刑以下,允许收赎;第二等为年龄八十岁以上,犯反、逆、杀人应死者,上请皇帝裁决;第三等为年龄九十岁以上,虽犯死罪,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你是一任地方官,在你的治下刚好有一位九十岁以上的老人,那么不好意思,你大爷(你大娘)还是你大爷(大娘):但凡你小子不干人事,人家可以大摇大摆闯进你的府衙,喷你一脸唾沫,你还不敢说啥。
甚至于六部衙门里那些不用到地方去的官老爷,人家或许不会闯进你办公的府衙,但是去你家坐坐,你敢不扫榻相迎?
结局还是一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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