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来事儿的人,总是会比较讨喜。
不然,他应该会和大多数知青那样,一直待在农场,直到能回城了,回到家成为待业青年。
只是,他熟皮子的手艺时隔多年,变得很生疏,也就慢了不少。
等他这些事情忙完,锑锅里的河狸肉也已经煮得差不多,他先拈了一块品尝,大概是缺油水渴肉的缘故,明明到嘴边觉得有丝丝难闻的味道,等塞到了嘴里,却只剩下一个“香”字了。
锑锅被他端放在过火管道上,撤出土灶里的柴火,就插在下边的草木灰里熄灭。
一早上的时间过了一半,虽说是忙里偷闲,也不能是真的偷懒,还是淘金要紧。
周景明特意用大碗,挑着差不多的肉块,挑了九块,端着前往小半岛,准备先分他们尝尝。
他知道他们心里都惦记着锅里的河狸肉,这个时候,能尝上一嘴,算是个乐呵,也借此讨些好感。
看到周景明端着大碗上岛,最先迎过来的就是彭援朝,见碗里是热气腾腾的肉,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块塞嘴里吃着:“唔唔……味道不错,香!”
第52章有人来了
他吃完还想吃,刚伸手就被周景明一巴掌拍回去:“一人一块,先尝个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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