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河狸不小,去了皮毛肠肚,剩下的肉,够咱们好好地吃上两顿了。”
武阳打量着河狸,尤其是对它扁平的尾巴充满兴趣,拉着看了又看,还把有着肉蹼的后脚也拉出来,撑开看看:“这东西长得还真奇葩,尾巴跟船桨似的,脚掌像大鹅,游泳肯定很厉害……周哥,你吃过河狸没有,肉好不好吃?”
周景明点点头:“吃过一次,还不错!”
他上辈子在青格里一家豫州人开的馆子里吃过一次,记忆中,当时是跟着金老板出去探矿,经过青格里的时候吃的。
吃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等吃完了才听金老板说是阿勒泰极其少见的河狸,有专门的保护区,一般人吃不到,也不敢吃。
但现在是什么年代,谁有闲心管那些有的没的,何况是不禁枪不禁猎的年头,能把自己活好就不错了。
至于河狸具体是什么味道,周景明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比较深的是,那金老板说过,河狸那扁平的覆盖着角质鳞片的尾巴,是难得的珍馐。
也听馆子老板跟金老板兜售河狸的皮毛,说是好东西,一张河狸皮在阿勒泰就能换到一匹骏马,要是做成一件完整的皮大衣,更是价值不菲。
这只河狸,除了吃肉,皮毛也应该能值一些钱,但周景明看着河狸湿漉漉的皮毛,觉得自己留下来,做个帽子应该会很不错,恰巧他自己也会做。
他奋力将桦树树干抬起来一些,武阳趁机将河狸拖了出来,单手提着掂量掂量:“嗬,份量不轻,怕是得有五六十斤,这回可有得吃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