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儿,在汉朝,唐朝都有过先例。
前者将军政大权交给刺史,后者将募兵和征税的权力都归于节度使。
后来的事情,也都是人尽皆知的。
朱元璋不得不防着一手。
哪怕他有信心能镇住场子,可不代表以后的子子孙孙,也都有这样的威望能力。
隐患,不能埋。
于是,朱元璋在开国之初,便跟徐达、刘伯温等人,反复研究磋商,借古鉴今,最终决定借鉴之前宋朝的体制,在远离中央的地方,设置了三司制度。
三司,也即是布政司,都指挥司,提刑按察司。
这三个机构,分别掌管着行政、军事和司法,原则上互不相通,同样也互为制衡。
这样的设计,核心思想就是为了分权。
大家各司其职,各自负责一部分重要地方事务,既不互相扯皮,又能互相牵制,共同听从于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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