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更加让哆咪犹豫不决。
但在这次会议上,哆咪的高层讨论了许久,终究是不敢承担违约的责任。
一位高层说:“跟锦梨签的合作很细致,违约金也定得很高,不管是我们违约还是锦梨违约,违约金都无法承受。
你们确定如果临时改用李荨芳当形象代言人,她带来的利益能覆盖掉违约金?”
其他人一片无言。
没有一个人敢夸下海口。
但代言费减半的诱惑太大了,更别提李荨芳后面那句“全权配合”。
有位高层不甘心地说:“今年不行,后年呢,我们后年可以不用跟锦梨续约了吧?”
锦梨跟哆咪签的合同很细致,每一件单品的授权合同都不一样。
形象代言人这份总合同只签订三年,但她即将推出专线产品,产品定死了两年的宣传期,所以到时候形象代言人还得跟锦梨再续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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