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煦上上辈子,也曾命大理寺有司官员,编纂了一部《元符刑名断例》来指导司法实践。
这主要是因为,大宋的商品经济发展迅速。
而作为成文法的刑统,根本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种种问题。
老干部遇到了新问题,怎么办?
很多人都是无足适从。
特别是许多案件,都开始触及儒家的雷点。
譬如说父母在,但兄弟争产。
又或者说,夫妻之间,发生了经济纠纷。
这个时候,一般人别说判案了,连审理的胆子怕是都没有。
生怕碰到政治雷区,一不小心把自己给炸上天(譬如登州阿云案)。
好在,大宋天下州郡,情况极其复杂,什么样的案子,都曾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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