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李常回到苏府,已经过了午时,下午苏策抱着嘟嘟来了一趟前院,李常便把中午的事情讲给了苏策听。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
长安城中上有王侯将相,下有三教九流,平民百姓,可谓什么人都有。
长安城中一半是庙堂,一般是江湖。
苏策是站在庙堂的人,但是遇到江湖的人,也得按着江湖的规矩做事。
倒不是怕,只是有些麻烦没必要去沾染。
今天中午李常去的那家小店就是长安县盗贼的窝点,开店的店家就是长安县所有盗贼的头目,不过他们却不会去偷盗东西,所有在长安县的盗贼都会给盗贼头目交份子钱。
这些钱的用处有两个,一个是寻求庇护,受到同行欺压,头目会出面摆平,要是被抓到官府,头目也会尽力去捞人。
而李常去接触这些盗贼的头目,给了四锭金块,看似软弱,其实是给盗贼头目留足了面子。
长安城中盗贼有两种,一种是在街面上偷东西的,一种是入户偷东西的。
前者只是小贼,抓住了打一顿就打一顿,但是后者则有个雅称——梁上君子,这些人还有个名字叫做“侠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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