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苏老爷子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苏策,不管什么时代,当儿子成家立业后,家庭里面的管理权都会被父辈一点点的传递过来。
“家里的田,我和你母亲商量了,留给王家,兰儿有两个兄长在城里求学,以后花销会越来越多,现在够,以后花销多了,怕是会缺,所以咱家里的这些都留给兰儿家。”苏老爷子夹着儿子炒的菜,笋干吸着油脂,滋味很好。
苏策盯着王兰吃饭,这丫头自己走之前好不容易养圆润了,这一年多瘦了十几斤,八十多斤抱着硌人。
王兰红着脸,自己的两个兄长都想让嫂嫂们瘦点,到了自己这就要吃胖点。
年龄还小的王兰怎么会知道生了孩子后发胖的道理。
“父亲做主就行,大舅哥和二舅哥下面还有孩子,确实不能缺了花销。我每月还有俸禄足够咱们在长安的花销。一百食邑还有十顷田,我本来想用掉一部分,换成钱寄给军中泽袍,不过田既然给了兰儿娘家,每年这些田拿出来两成交给折冲府,同一批出去的很多人都回不来了。”苏策一边给王兰夹着菜,一边把这个事情定了下来。
“理当如此,那就这么定了,过完年咱就去长安了,去之前把田契交给王家。”
同袍,同袍,与子同袍,不是挂在嘴上的。
大乾府兵有自己处事之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个到底到哪里都错不了。
开国县伯,实封食邑百户,可不是找一百户百姓供养武爵。府兵战损,永业田传给儿子,但是孙子辈就享受不到这个好处了,永业田会交回州府。
武爵的食邑就是这些府兵的后代,一百食邑,代表着苏策需要养活一百府兵的后代。
当然这种关系并不代表这一百户可以白吃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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