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团营改称军,冠以兴唐称号。
每军一万人,设一统军总揽,其下分三团和一督标标兵营。
此外地方上则分为镇军和卫所军,这是因为明朝卫所军,实际上是跟户籍制度绑定的,大虞不可能再采用朱洪武那样的户籍制度,是以卫所军在大陆根本就铺不开。
于是莫子布在大陆上沿袭清朝的绿营制度设立镇军,官职、编制与绿营兵相同。
而广南和南洋四省有足够的土地实行卫所屯田制,移民合作社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军户制度,所以这五省就不设镇军,而是直接设立卫所军。
这一套军改下来,以后大虞的主力就是京城兴唐十二军,近卫军一万五千,地方则是绿营和卫所军夹杂。
这所有的变动,都是根据现实来的,原本兴唐军的编制,大体是从欧式陆军学的。
因为彼时兴唐与欧洲诸国一样,人口不怎么多,海军非常重要,陆军相对袖珍。
所以直接用团-连两级,保证君主或者主帅的垂直指挥,不用考虑大兵团作战。
而现在自然不行了,在北河之战时就出现指挥不畅,权责重叠的等缺点,所以要在一定程度上沿袭明朝的旧制。
虽然土木堡之后,明朝也基本丧失了大兵团作战的能力,但框架是适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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