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派出的知府、知县,只是在城中负责收取田赋和商税,并驻军监察当地大族,不让他们把下南洋的汉人搞成奴隶,以及协调、帮助他们搞定土人。
这种制度,在最开始的初创阶段是有好处的,可以充分激发百姓的积极性,以最低的统治成本灵活调度各方资源,迅速抢占水陆要冲和富庶地盘,将土人切割开来,维护华人利益。
但到了这个时候,南洋华人已经超过七千万的当下,就显得不合时宜了。
在这种模式下,大量治理权被各地大族和大庄园主窃取,本来属于国家的行政权力,变成了黑色权力,或者直白的说,就是黑社会统治模式。
这不但让此时的南洋,成了全国道德与法治的凹地,也让到南洋做官,成了一件苦差事。
神州赤县的官员视去南洋就任为流放,甚至出现朝廷任命的知县从南京走到广州就不愿再走,直接丢下官印跑路,或者拖延几个月甚至一年不去上任的。
而许多南洋大族的子弟,连太学都不愿意在南洋读,更别说学成回来建设南洋。
这已经到了不得不整治的地步了。
。。。。
“嘉庆总督洪亮吉,新马知府李銮宣、洪兴(雅加达)知府王国元这些人都干的好啊,果然是有手段的。”
南都承天广州府顺德县,太上清晖宫中,莫子布拿着锦衣卫传回来的南洋资料,一本一本的翻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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