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军官,就是白狗的同族,力大无比又善射,是白狗从小就崇拜的英雄式人物,而且出身非常高贵,他和白狗的祖上,可是给黄金家族当过大将的。
这也是白狗身处军阵却不怎么害怕的原因,因为他周围目之所及,都是他熟悉的人,而这些熟悉的人,又是他生活中能遇到的,最勇猛,最凶悍的勇士。
就白狗这三寸目光来看,这些人就是全天下最厉害的,不可能有其他人能打败他们。
军官穿着一身明亮的波斯式镜甲,头戴波斯八瓣盔,腰间胯着价值千金的大马士革钢刀,端的非常拉风。
虽然火器早就成了河中地区主要的作战武器,但他们能弄到的,基本都是非常老旧的火绳枪,好多甚至还是当年准格尔汗国覆灭后,流落到各地的老古董。
加上河中虽然在回部和哈萨克草原看来挺富庶的,但也就是三百来万人,有点不错但规模很小的纺织业而已。
就这点家底,导致他们根本无法负担中华和欧洲这种一仗就要打没几十上百万斤火药的消耗。
所以每遇大战,非精锐基本也就只能打一两发,大多时候,还是要靠弓箭刀枪,那么盔甲,也就有继续有了用武之地。
“汗王有令,每杀死一个桃花石贼人,就可以获得一枚第纳尔银币。”
军官高兴的喊道,随着他右手的挥舞,身上的甲叶哗哗作响,胸前的镜甲反射出了一阵阵跳跃的光芒。
“大人要发财了,以您的勇武,该可以杀死多少桃花石人啊!”白狗惊讶的大叫了起来,在他看来,军官这种勇士中的勇士,还不得第纳尔银币拿到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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