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体里虽然流着欧人的血,但我的三魂七魄,永远都是属于中华的,绝不会忘了我所身负的使命,以及我从何处来,该往何处去!”
这就是文化的魅力,西方文化走到此时,还是贵族与平民,自由与人权那一套,他们不曾像中华人一样,有如此浓烈的家国情怀与为族群敢于献身的牺牲精神。
而这种精神,从莫公泽小的时候,就由一代代中华过去的翰林学士,种在了他的心里。
此刻被激发出来后,几乎完全涤荡了他内心的欧洲思想,将他改造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中国人。
这倒不是说自由与人权不好,而是它们只能作为补充,是一剂不错的补药。
如果过分强调,那就会变成是药三分毒,贻害无穷了。
磕头完毕,莫公泽就踏上了回到欧洲,去面对法兰西大革命血与火的旅程。
而他这一次回去,收获也是非常大的,将有三百从各大小文武勋臣家选出来的旁系良家子随从前往。
这些人可不要小看,他们至少当个十人队的队长是没有问题的,正是鲁藩最缺的基层军官。
此外还有两千新罗火枪手,这是胡全换等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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