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6章中英南京条约
西元1782年,10月11日。中华大虞光中七年,农历九月初五。
从英格兰来的密使终于妥协,莫子布也后退了一步,双方达成了协议。
(疯狂审核,我把小不列颠换成了乔治三世,不然你们懂的。)
一、双方立刻在印度达成停火,具体的前线安排,由英属威廉堡总督沃伦.黑斯廷斯和中华征印军主帅,右将军、义安郡公陈联上将具体商议。
二、乔治三世赔偿中华帝国军费三百万银元,约合九十一万英镑,并同意在此后的贸易中,认同中华帝国一银元购买力与以往一两白银相同。
三、乔治三世王国承认尼泊尔,以及被锡克人占领的拉达克等地为乌斯藏的一部分,属于中华帝国本土。
其余印度东北阿洪姆王国、曼尼普尔王国以及那加人领土为中华帝国势力范围。但中华帝国并不谋求将其占领,只作为藩属。
四、乔治三世承认中华帝国在东方世界的领袖地位,承认整个南洋、朝鲜以及日本为帝国本土。
五、乔治三世承诺,将不在库克船长发现的新南威尔士大陆及其附属岛屿,寻求殖民拓展。
六、乔治三世认同中华帝国对巴达维亚的夺取,承诺永远不会参加联省共和国以及任何欧洲势力对于巴达维亚的任何密谋与武装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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