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丹城地区所有的产业和赋税,彭亨河两岸所有锡矿和金矿,以及新建的彭州城。
莫子布细细算了一下,好家伙,这些产业每年的获利在一百万四十万两银子上下。
其中主要的利润就是垄断南洋锡矿贸易特权后带来的七十万两左右利润,两个兵工厂产生的接近十万两利润,以及每年八万两左右的翡翠产业利润。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要是分割开来,整个兴唐府的财政收入会从目前的两百万一十两银子左右,锐减到七八十万两,这点钱,养水陆军后,就剩不下什么钱了。
而且这满清,对自己也太重要了吧,占了全收入的一半还多,这还是没算由河仙莫氏控制的商船对广州贸易的利润。
而除了这些每年在产生利润的东西,莫子布手里还有好几处财产需要分割出来,明确好用途和归属。
一是他从贡榜王朝、西山军、北河郑军手里抢夺过来的各种珍宝、古董、绸缎、金银器及各种金银货币等,价值大约在三百万两银子左右。
二是这些年发行的指定军票,大约有三十万两左右,这些军票中有的已经被兑换了,有些则没有兑换,属于是已经下发的军饷和赏赐,但没有马上兑现的。
此外莫子布用两个兵工厂名义提供捐款成立的天工院及其实验室,更是非常重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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