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前,清河市公安局内,一个中年男人带着手铐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
而在他的面前,是两名警察。
“汪宁,你知道故意伤害判处的刑罚有多大么?”
那名被称作汪宁的中年男子叹了口气,说话的时候不断地挥着手,链条和桌角剐蹭的声音穿插在他的解释当中,怎么听怎么让人烦躁。
“我要和你们说几遍啊?”
“我真的什么都没想做!”
“那楼道又不是她们家开的,楼下也没写着她家的名字,难道我溜达还犯法么?”
警察:“那你为什么拿着刀?”
汪宁:“那边治安不好,我防身不行么?”
……
警察已经审了他一个小时,但是却什么都问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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