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东夏的“察举制”是有试用期的,要先在低级别的小吏岗位上干至少一年,这个叫做“试用授官”。
对了,试用期只有一半工资,几千年前东夏的老祖宗就这么干了……
一年之后,成绩基本合格,无重大过错,就会进入国家中央的复核程序,部分岗位,还需要参加“对策”,也就是考试。
到目前为止,整个夏月联盟溪月区域官僚的选拔体系,都还是契合本地部落利益的,毕竟推举的权利在手,至于考核,那些泥腿子,难道能比得过我们这些部落世家子弟?
然后,陈领主的大餐来了。
“联盟大事,不能所托非人,为联盟举荐了人才的,要奖励,但是如果有人罔顾大家的利益,罔顾联盟的利益,故意推举一些居心叵测,甚至是卖国求荣之徒,也必须要坚决的给予惩罚!”
也就是连带责任!
你举荐的人表现优异,联盟给你升职加薪,你举荐的人违法乱纪,联盟给你罚款降职。
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一同治罪。
合理吗?陈领主说合理,那就……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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