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讲证据的。
没有证据,谁也不可能把一起定性的案件随意改变性质,这不符合办案规定。
那就更可能让案子上升到由武光市局刑侦支队负责的程度了。
丁春梅被恐吓和入室盗窃也一样,这两次报警就算并案,也还是派出所负责。
如果是在宏城,那只要自己和吴永成汇报一下,得到他的首肯,那这事儿周奕就能顺理成章的介入了。
别说丁春梅被恐吓了,就是李翀的死都能进行调查。
当然只是调查,想要改变案件性质,还是得有证据才行。
但初来乍到武光的他,没法儿这么要求。
李翀的案子,棘手就棘手在这里,他和丁春梅个人暗中调查,力量有限。
但又没有理由,让公安机关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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