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小区里的时候,王主任在最前面,然后是秦超,周奕和沈家乐走在后面。
周奕一直在观察秦超的反应。
在一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在犯罪嫌疑人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后,其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叫做指认犯罪现场。
目的在于固定和核实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通俗点说,就是把嫌疑人带到第一案发现场以及抛尸埋尸现场,对现场进行辨认,复述具体的案发经过,与口供、人证物证进行印证,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而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的状态,也是各不相同。
最常见的情绪是逃避、抗拒或者恐惧、会伴随明显的生理紧张反应。
还有一些会表现出愧疚和忏悔,比如在现场跪地痛哭,说自己对不起被害人,对不起父母之类的。
但也存在一些麻木和冷漠的嫌疑人,这类人基本都是惯犯,或者预谋犯罪者。
可秦超和这些情绪都不匹配,秦超一直在左顾右盼,他的眼神里只有想确认周围环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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