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恬平等地尊重每一个人的自主选择。有的人喜欢孩子,那就生,有的人不喜欢,那就不生,有的人想结婚,那就结,有的人不想结婚,那就不结,谁也没有资格去干涉别人的选择自由,谁也没有资格去鄙视别人的自由选择。
当然,这个前提就是选择自由,还有契约精神。
当事人觉得高兴,舒恬就单纯地为人家高兴,并且送上祝福,绝对不会去说“生那么多,身体受得了吗”,或者“生那么多,养得起吗”之类的扫兴话。
盛青云送上他们带来的礼物,舒爸舒妈嗔怪道:“你不要什么都听小四的,不要买这么多东西给我们。你们小两口把日子过好了,我们就高兴,挣点钱不容易,别乱花。”
盛青云这个时候倒是展现了他不爱说话的人设,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他是一定要孝顺舒恬的父母的,这是舒恬的责任。
舒恬被他连累而死,死后还愿意牺牲一切请人来帮他,这份情谊,他铭记于心。他其实都没有想到舒恬竟然能为他做到这一步。
他下乡没多久,舒恬就对他表达了好感,想跟他处对象,但他其实能看得出来,舒恬并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她看上他,应该是因为他的综合条件比较合适。
农村姑娘普遍结婚早,相对来讲,舒恬姐妹俩成婚都算是晚的,应该是因为自身条件比较好,所以眼光也就比较高一点。舒悦看上了季文衡,舒恬看上了他。
他答应舒恬,更多也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舒恬祖上八辈贫农,根正苗红,个人条件也不错,以他现在的处境,娶她绝对是件好事。
他们成亲之后舒恬的表现也印证了他的看法。舒恬喜欢他,但绝不是那种无比痴迷的喜欢,只是看他顺眼而已。他对这一点是很满意的。要是舒恬真的痴迷于他,他反倒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因为他自认为是个感情稍显淡漠的人,给不了她同等的回应。现在这样就刚刚好。
说起来,夫妻一起过日子,能互相看得顺眼,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欣赏,还能够把握好自己的界限,能够尊重结婚证这一纸契约关系,能够承担好各自的责任,这就已经足够了。能实现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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