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姨娘(四)
徐青玉拿到那纸文书,心头稍微落定。
沈玉莲自诩拿捏住她,可到底还是低估了她。
那周家老夫人的二儿,也就是周显明的二叔,如今就在隔壁城做绸缎生意。
她让大哥徐大壮贿赂绸缎布庄的管事,贱价收购废布边角料回来加工,做成各类绒花、头饰、头绳,主要卖给通州城内的中产妇女,别看生意不起眼,可但凡跟富贵人家后院有了粘连,再顺带卖些东西,半年来收益不小。
《户律·奴仆条》中有明文规定:奴婢既属于贱籍,当恪守本分。凡私相典卖、借贷、置产,皆以“违主训”论,责二十鞭,产归本主。纵有亲友馈赠,亦需禀明立契,违者以盗论。
也就是说,奴婢不能蓄有私产,若财产放在她徐青玉的名下,不受官府保护。一旦被人发现,不仅要受鞭刑,所有收益还得交给沈玉莲。
卖了身的奴婢,低人一等,莫说私产、学识、子女是主家的,就连性命也属于主家。真是将“卖身”二字贯彻得淋漓尽致。
而周府上下犄角旮旯都有人洒扫,她所得银钱藏在周府也不安全。
她信不过原主母亲,更信不过原主大哥,可她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将希望寄托于亲人那微薄的良心上。
又或许,让亲人知晓给她赎身后能换取更多的价值,他们拿钱赎人的希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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