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黎芝一度对法院,有着近乎神圣的职场幻想。
比如必定西装革履,包臀裙子或长西裤,熨出两条直挺褶皱,拎着笔记本走路生风。
比如当事人必定聪明而睿智,谈吐优雅,又很容易释法说理。
再比如,法庭就是一场聪明大脑的火力碰撞,会有激情澎湃的当事人或者律师拿着马克笔,在白板上划满逻辑分析。
大家认真聆听,时时点头,还会在被说服的瞬间竖大拇指表示敬意。
实习久了以后,她才彻底祛魅。
收皮啦!
不是这样的,完全不是。
大部分的会议冗长到足够打瞌睡玩手机,大家衣着随便,神情萎靡。
永远总会有难缠的当事人,拉着你叽里呱啦一通,不知所云。
上午一次调解足足3小时,考验的不再是智力与专业水平,而是耐力与膀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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