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X日,1号被告人在其小区内遛狗不牵绳,与我方当事人偶遇,命令其宠物狗主动攻击我方当事人,导致我方当事人古董瓷器破碎......”
罗大状起身宣读起诉状,首先将事件最初的起因讲述清楚,接着道:
“1号被告人(张开凤)与2号被告人(陈晶晶)在小红猪平台发表不实言论,捏造事实造谣诽谤,并且公布我方当事人身份信息,指使他受到网暴......”
“本案其他当事人均为本次网暴事件的直接参与者......”
“如此大规模且恶性的网暴,给我方当事人的身心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伤害,直接导致我方当事人患上了抑郁症......”
“我方当事人曾向所有被告人发送私信,说明情况,希望对方能够删除侵权信息并道歉,并且也说明了,如果不这样做,我方当事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少数网暴者照做,我方当事人大方予以谅解,并未起诉。”
“但是!”
“大部分网暴者不以为然,死性不改,更有甚者,在私信里继续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辱骂,甚至诅咒......”
“我方当事人于本月X日向杭城滨江区初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我方希望合议庭判处被告人诽谤罪、侮辱罪成立,并从重从严判决!”
罗大状洪亮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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