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赵凯旋准备充分,直接起身,出示证据。
本案案情简单,证据自然也没有什么复杂的。
“第一份证据,是由被害人提供的现场视频,大家请看屏幕......”
“该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被告人遛狗未牵绳,并明确向其宠物犬下达了攻击被害人的命令,而宠物犬也确实攻击了被害人,将其扑倒,造成瓷器破碎。”
“这份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故意毁坏财物之行为确实存在。”
“第二份证据,是小红猪用户‘晶致女孩’发表的标题为《九敏九敏集美们!我遇到变态猥琐男了!》的视频截图,在其评论区,用户‘凤舞九天’留言评论,曝光了被害人的姓名、电话以及照片!”
“而昵称为‘凤舞九天’的小红猪账号,经查可以确定为被告人张开凤所注册申领,以及使用。这一点,在其手机中小红猪APP上也可得到证实。”
“这份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存在侵犯被害人隐私信息之行为。”
“......”
除了这两个最强有力的证据之外,公诉人还准备了其他证据。
如:瓷器的权威鉴定报告,证实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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