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派出所在遇到一般性纠纷的时候,更多考虑的就是调解。
只要是没有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案子,能调解,尽量调解。
毕竟一切还是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重。
就像林北这个案子。
虽然他的经济损失很大,绝对达到了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但说到底毕竟不是什么特别恶性的冲突,如果双方能够私下里达成调解,握手言和的话,自然也就不必要走到刑事那一步了。
调解,是对当事人双方,以及司法机关,都有利的做法。
所以将张开凤带回派出所之后,老李并没有急着对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实上,这个案子也还没有正式刑事立案——而是将双方约到调解室内,先组织一波调解。
如果能调解成功,皆大欢喜。
如果失败......
那该走刑事流程就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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