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之道兄的吃相虽然不雅,看着是真香啊!
兄弟俩的喉头接连滚了滚。
刘几心中同样惊异。
他出身贫寒,平日里难见荤腥,儿时馋嘴,没少缠磨娘亲买鸡爪解馋。那时候的他,一只鸡爪便能啃上许久,吮吸至味同嚼蜡方才作罢。
做法自是极简:只消汆去血水,以盐水煮熟即可。
同吴掌柜的卤鸡爪全然不可相提并论。
香!太香了!
刘几时而双唇轻抿,时而舌尖卷起,时而用力一啜,牙齿堪比庖丁手中的解牛刀,精确地切入筋皮与骨节间的缝隙,轻巧、准确、爽利异常。
或轻轻一嗑,或用犬齿细细切割,皮肉便与骨头彻底分离。
如此连吃带吮,一整个鸡爪逐渐变成细小光净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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