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如下,一、登报道歉,用以挽回我当事人的名誉权。”
“二、名誉损失费八百万,用以弥补我的当事人这段时间以来的损失。”
“三、如果原告无力偿还,我请法庭给予重罚,如果诬告成风,这会对港岛法律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陈天衣扭头看了一眼东仔,诱导道:“原告,你是想自己承担这个罪名,还是有其他的说法?”
东仔已经懵了,他是受害者啊!
虽然是主动受害者,但那一刀可是实打实的捅了!
对他动手的鲁宾孙没事,他倒成了被告?
这还有天理吗?
这还有法律吗?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啊,谁来教练我该怎么办!
东仔回头看向了刘耀祖的方位,只见他已经带人走到了法庭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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