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周边、文创等相关产业,在国内,如今只属于一个比较小的圈子。
小众文化。
类似于“追星”产业链一样,只有极少数的受众可以转化为消费者。
但是,在野蛮生长的那个年代,不说美国怎么做的,中国又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年代——
只不过不是正版而已。
在《还珠格格》热播的那个年代,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印着几个主演头像的东西。
也就是那个时候,市场经济还在比较野蛮生长的阶段。
现在的影视剧周边,不是什么人物头像挂件,就是剧中一些道具的工业化制作,怎么说呢,定义几乎就在于“玩具”的性质。甚至连“玩具”的实用性都没有,只有收藏性。
那除了极少数的、真正的粉丝,谁会对你这样的东西产生兴趣。
反倒是现在一些热门影视剧、IP跟一些快消品牌进行的商务联名合作,做得倒是挺红火的。
灵河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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