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人全须全尾,受伤最严重的是曹大嘴那厮,额头被人敲了个包。报仇全凭一股血勇,可之后呢,他们突然不知道应该如何收场了!
耿如杞崇祯二年就想进京了,结果没去成。现在的情况,按理来说他作为山西巡抚,也不应当擅离职守的,可是他觉得这件事太尼玛扯淡了,递奏本只会越抹越黑。
自己要是不亲自面圣跟皇帝解释清楚,那他就真的完蛋了。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事急从权,就算被治以擅离职守之罪,也不会更糟糕了。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奏本是朝廷的正式公文,要从六部、通政司过一手,再从内阁过一手,到时候这件事就彻底公之于众,再无回旋的余地了。他还不知道皇帝是什么态度,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公事公办。
县令确实该死,但曹二还真不一定是他杀的,对于这些人的手段,耿如杞也是有所耳闻的:面对苦主,先是屈打成招,再从苦主家人那里敲上一笔买命钱,实现一鱼两吃,利益最大化;
然后留著苦主的命,再敲打敲打事主,看能不能再赚点钱;最后的最后,再想办法消除后患。所以曹二死太早了,不符合程序。
而真正杀害他的人也不难猜,无非就是双塔寺的和尚为绝后患买凶杀人而已。或许是出于对曹二的忌惮,又或许只是习惯性行为,作为当地一霸,掌握大量的财富,为了震凯者,自然也是有自己的一套特异化的行事逻辑的。
这几个边军的大头兵还是单纯了些,并没有想到这一茬。他们闯进县衙,杀了县令和几个不开眼的衙役,但大部分县吏都放跑了。
耿如杞一声令下,将曲阳县衙的三班衙役全部给拘了回来。他的做法赢得了耿忠等人好感,在众人的赞誉声中,耿如杞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自己这样做其实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乌纱帽。
经过一番严刑拷打,牢头交代了自己下毒的事情,他的供状顺利补足了案件卷宗的重要一环。
由于当事人几乎全死了,耿如杞所知道的消息都只是道听途说,卷宗残缺,想要原原本本地还原案件的始末,还是有些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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