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大人,您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
他已收到消息,今天安东尼侯爵会去不远处的一座镇子视察,他得去制造一场“偶遇”。
所以,形象必须要打理好。
收起笑容,弗洛伦斯拿起象牙梳子打理着胡须:
“来人,更衣。”
训练有素的女仆进屋,为弗洛伦斯穿上了一套体面的行头,他却不太满意,又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件,这才确定了自己的搭配。
头上是压箱底的软呢帽子,灰扑扑地、显得有些陈旧;上身是棉布混着丝绸织成的黑色高领燕尾服,手腕处用锉刀打磨了两下,好像已经穿了多年;下身是一条并不算搭配的棕色皮裤,脚底下还踩着明明完好、却还打着三枚铆钉的皮鞋。
“老爷,不得不说,这套装扮,不符合您贵族的身份。”弗洛伦斯的夫人皱眉道。
弗洛伦斯摇头道:“你不懂,安东尼侯爵号召要厉行节俭,不这样穿,怎么能体现出咱们的用心呢?”
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弗洛伦斯的生存之道就是抱紧强者的大腿——无论这强者是谁。
也许有人觉得这是趋炎附势,但弗洛伦斯更喜欢叫它“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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