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人在商业上的眼光的确很长远很精准,也考虑得相当周全,同时也相当有耐心。但那也仅仅只是他个人商业才能的体现。
他在其它社会责任心方面可以说相当差强人意。
正是他把房地产方面的‘公摊’概念推向了最高峰,多年来持续侵蚀了国内普通民众太多利益。
他在地产方面进军国内之后,常常花用极小的代价提前占下各大城市里的优质地皮而迟迟不开发,坐享国内经济蓬勃发展所带来的地价急速增值的超级红利,却在客观上拖慢了地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速度。
他的公司为此经常遭到地皮所在地政府的申斥,甚至连地皮都被收回。
后世人在多年之后对他进行盖棺定论,认为他所有的商业成就其实都得益于他对国人以及国情的熟悉和预判。
他的商业帝国建立也与国家的大发展和国家迫于形势对他的种种纵容密不可分。
离开了港城这块热土,离开了国家和国内市场对他的支持,他很难在其他国家创出同样辉煌。
他斥资几千亿投资英伦却惨遭失败,最后不得不灰溜溜地回到港城继续赚取国人的钱,就是再清楚不过的铁证。
当然如果李某人仅仅只是有这些行为,陈国泰倒也不至于对他有所鄙夷。
因为这些行为都是不关联道德和社会责任心的纯粹‘在商言商’行为,属于是李某人自己的世界观思想观,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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