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我说吧,离就离呗。
这年代,又不是过去那会儿,离婚也不丢人。
你们说是不是?
只要好聚好散,该分财产的分财产,也就是了。
可这男的不是东西,什么好处都想占。
不肯给女人分钱。
女的跟他打官司,结果他名下根本没有钱,都提前转移走了。
这套房子,在那男人父母的名下。
总之,那女的啥也分不到。
你说,都四十多岁了,一无所有的被扫地出门。
这谁受的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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