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典修得再好,执行的人不行,也是问题多多。
但至少还是明文规定了是非。
只要还有一半的官吏,大体是按律典办事的。
这律典就有编纂的价值。
而以大秦严苛的法家运行体系,陈宏估计,执行自己律典的,怎么着也能有个七八成吧?
而对自己律典内容的执行度,怎么着也能有个五六成吧?
别说五六成了,就是一两成,那也是值得的。
因为陈宏的《大秦律》其实总体还是往宽松仁德那方向修改的。
废除了许多酷刑,把连坐制度的适用范围狠狠地缩小了。
寻常老百姓根本,只要不犯大罪,这辈子都不会被连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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