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的是王向红的二哥王向志,他是家里比较有见识的,因此王家派他跑到公社报案。
王向志说:“原本这婚事我们家里人是不同意的,全家人都想着让我三妹嫁得近一点,这样也好有个照应。可她也不知道吃了什么迷魂汤,非要远嫁给现在的妹夫。”
王家所在的红旗公社和红星公社中间还隔着一个公社,而且曹亮所在的大队又非常的偏僻。两家想要走动,算上走山路和坐车得需要一天的时间。
天没亮就得出发,天黑了才能到地方。
对于王家人来说,这就是远嫁了。
他们更希望王向红嫁到当天就能来回的地方,不像现在见一面都很艰难。
而且王家的情况还是不错,王家所在的大队,自己就建有厂子,大队每户人家都有人在里面做工。
因此除了地里的出息,他们家还有额外的收入,生活也就比一般农户要富足。
反观曹家就不怎么样了,曹亮所在的大队在一个山沟沟里,典型的穷乡僻壤。
王家人怎么可能会满意这样的亲事,嫁给本村人可不比外嫁好得多。
即便不是嫁到自家大队,嫁到附近大队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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