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要说,其中的种种机关。
首先这十三个犯人先要在长安县收押,而后才可能移送。
长安县里,肯定有人参与。
只是不晓得是县令还是县尉,亦或者主簿?
总之,一定有人配合。
否则沈武那边不可能同意。
如果没有沈武的同意,长安县是不可能把犯人送出来。
虽然没有任何文字可以证明,这件事和沈武有关。但刘进相信,沈武肯定知道这件事。
至于邹生?
他就是个牵线人,或者说是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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