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一下,乔治斯泰西这个人,有很强的职业素养,是个有正义感的社会精英。
这意味着他的正义感也是精英特有的精英式的正义感。
如果罗宾森汇报给他互殴和治安案件都是帮派干的,那他就相信罗宾森,对于这类案件就是各打五十大板。
反正这些社会渣滓死在多都无所谓,最好都打死。
是的,他看不惯罗宾森那懒样,但他仍然认可罗宾森时同事,而且尽可能相信他。
相反,要是走在路上有个人拉着他的大腿和他哭诉地狱厨房简直是人间地狱,昨天他还被犯罪分子打断双腿...
那他可能要怀疑这人是不是自己加入斗殴时被打断腿的,该死的,帮派分子。
相信体制多过舆论,这就是斯泰西警长。
然而证据也是体制的一环。
乔治拿起硬盘,略感兴趣地说到:“你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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