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被各大部落视若珍宝,决不会轻易外传,狼烈这次愿意献上族中珍藏的御灵术,还是因为他们帮了荒狼部落这个大忙,又教了他们不少东西。
路凌风也道:“我也拒绝了,荒狼部落的御灵术更适合体修,我是雷修,练了也无大用。”
“那这么说的话……”
齐默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他的确是体修,不过,对那荒狼部落的御灵术,却也没多大的兴趣。
不过,倒并不是因为瞧不上,而是因为他手中已经有两门御灵术了,吞天诀的另外半部分残篇,再加上那块奇石之中所记载的剑法,他都还没有吃透呢。
这时候再去学其他御灵术,未免有些操之过急了。
贪多嚼不烂的道理,他还是清楚的。
况且,荒狼部落的御灵术,也的确不如齐默手中的这两部,就没有必要再分心去修炼了。
如此。
又过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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